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走读政策及审批表

作者: 时间:2023-05-30 点击数:

学生走读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管理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根据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由学院安排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因特殊情况确走读的学生,须经学院批准,并按规定办有关手续后方可。

    二、学生申请走读的条件

    1.家(直系亲属)在南京市区且离学校5公里以内交通方便的

    2.因病治疗需走读学生(须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3.特殊情况下需要家人陪护学生如身体残疾

    4.患有肺结核、肝炎等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神经衰弱病症等不适合集体居住的学生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证明)

    三、走读申请办理时间

    1.走读手续每学年审批办理一次,每次有效期限为一学年,逾期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2.老生:每年6月份提交申请并登记,9月份开学后的两为办理走读手续时间;

      新生:入学报到后两周内办理走读申请手续

    3.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如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该学年住宿费不退。

    四、走读申请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详细说明走读的理由、家庭详细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等情况,并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证明),经辅导员初步审核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发放《走读申请审批表》不具备办理走读条件,由辅导员向其说明情况

    2.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走读申请审批表》,经辅导员签字审核后(因身体原因申请走读的,须持三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报二级学院行政副院长审核;

    3.二级学院行政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审批准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走读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汇总(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学处审核;

    4.处审核后签署意见,加盖学生工作处公章;

    5.处负责汇总全院走读学生名单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6.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由学工处统一存档

    7.走读学生若要求回校住宿,需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当年住宿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入住宿舍

    五、走读学生的管理教育

    1.二级学院统一建立走读生档案;相关辅导员是走读生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把走读生的管理与教育列入日常工作,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定期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工作。

    2.走读学生不得以走读为由上课迟到、早退,不参加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违反学校规定者,取消其走读资格,责令学生搬回学校学生公寓居住。

    3.走读生不在校期间应遵纪守法,注意安全走读学生在校外期间发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已办理走读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学生公寓内留宿,否则一经查实,将加倍收取其一年的宿费。

    六、关于学生擅自走读的处理办法

    1.擅自走读是指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到校外住宿的行为。

    2.凡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走读者,各二级学相关辅导员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反馈情况,阐明利害关系,记录在案,按照《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3.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走读者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学院还将视情节根据学生手册中《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附则

    1.规定适用于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2.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3.规定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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